新聞發布-即時新聞澄清
- 141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卡在個資法,宮廟敬老金發不出」等情,法務部澄清說明
- 142 頃據媒體反映,本部與教育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共同辦理之「戰毒紀」反毒宣導案,有關海報主視覺的設計,涉及抄襲線上遊戲人物乙節,法務部提出說明
- 143 今(19)日媒體報導「萬洞穿心的個資法」投書文,法務部提出澄清說明
- 144 針對今(15)日媒體報導「個資版起訴書讓人傻眼」等情,法務部提出澄清說明
- 145 調解機制係紛爭解決方式之一,但不應限制人民刑事告訴權
- 146 有關聯合晚報今(24)日報導法務部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4條之1(即俗稱王昊條款)難執行,法務部提出說明
- 147 法務部並未商請退輔會介入陳水扁先生轉診臺北榮民總醫院
- 148 週刊登載本部遭駭客入侵事件,內容與事實不符
- 149 法務部曾勇夫部長從未、也不可能下令對陳水扁先生灌水或監視其如廁情形
- 150 今日民進黨及台聯黨所提不信任案,其中指責檢調辦藍畫紅線部分,法務部說明如下:
- 151 臺北監獄密切配合醫療團隊診療,絕無延誤陳水扁先生腦部就醫檢查情事
- 152 有關於新頭殼Newtalk網路新聞提及「新版個資法將上路,民團呼籲通盤檢討」乙文,法務部提出說明
- 153 針對今(11)日民眾投書自由時報「開放中國律師,應三思!」一文指出法務部一味聽從已在中國設點的七大律師事務所建議將開放中國律師來台乙情,法務部提出說明
- 154 有關媒體報載二代健保法規定,受刑人健保費由全民買單乙事,法務部提出說明
- 155 陳水扁先生未達保外醫治程度,政治理由不是受刑人保外醫治條件,法務部提出說明
- 156 陳水扁先生可以戒護外醫,因此不須保外醫治
- 157 有關媒體報導「個資法階段實施,立委批違憲」等文,法務部提出說明
- 158 有關陳水扁先生在監監視錄影乙節,法務部補充說明
- 159 未來將督請臺北監獄持續照護陳水扁先生醫療及生活處遇
- 160 受刑人保外醫治期間,不算入刑期,享有人身自由,法務部當堅持依法行政,不容政治力介入,法務部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