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即時新聞澄清
- 201 針對今(29)日蘋果日報A9版所指「管束淫狼竟拖28個月」一文,法務部說明
- 202 法務部針對中國時報社論「解決性侵 強制治療才是正途」一文之說明
- 203 有關廉政署揭牌儀式中外界關心司法官、署立醫院及海關等單位爆發弊案,廉政署說明
- 204 法務部核定相關檢察首長之職務調整案,相關職務異動結果說明
- 205 有關100年6月30日中國時報刊載「性侵犯強制就醫治療 法務部應照辦」乙文,法務部說明如下:
- 206 有關媒體報導「查賄冠軍檢察長 竟遭撤換」及有謂「政治力介入」「查賄檢察官太辛苦 請多休息」等事,法務部為免以訛傳訛,特予澄清說明如下:
- 207 針對媒體報導「查賄第一名檢察長 回部休息」乙案,對法務部人事調整之通盤考量容有誤解,特予澄清說明
- 208 有關最高法院所指「強制治療應在醫院」法務部說明
- 209 針對14日媒體所指「白玫瑰法案不過 無法揭開102專區神秘面紗」一事,容有誤會,法務部特予澄清說明
- 210 有關屏東縣新園鄉代會主席張和明先生,於6月11日前往廈門參加「海峽兩岸論壇」,遭武警逮捕並拘留於泉州市看守所乙案,法務部說明
- 211 有關部分媒體所指「冤死人命刑求者都不起訴」、「江國慶死不瞑目」一事,本部說明如下:
- 212 有關報載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臺灣執行死刑,人權倒退,法務部說明
- 213 有關4/29報導「40年宿舍違法? 華光住戶批馬」及「強制搬還要賠 華光社區抗議」一事,本部澄清說明如下:
- 214 檢察官如確有涉嫌洩密嫌疑,檢察機關均依法偵辦,絕不寬待
- 215 法務部針對100年4月21日中央社即時新聞登載「性侵假釋出獄 擬測謊防再犯」新聞補充說明
- 216 法務部針對自由時報登載「遏止性侵犯,應建立分級分類制度」之回應說明
- 217 法務部針對婦女團體律師聯合記者會訴求「刑法暫緩審議,重起討論」一事,提出說明
- 218 有關讀者投書「法務部要你抵死不從」乙事,法務部說明
- 219 針對報載「學者:刑後強制治療 法務部未落實」、「法律空窗期」乙案,法務部說明
- 220 針對報載「殺人凶手,才因性侵關出來」、「為何未科技監控」乙案,法務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