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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臺灣執行死刑,人權倒退,法務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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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臺灣執行死刑,人權倒退,並呼籲儘速兌現廢除死刑承諾乙事,法務部說明如下: 一、「死刑是否執行」與「死刑存廢政策」為不同層面的議題。就死刑存廢政策而言,法務部向來致力於審慎使用死刑,並積極採取各項階段性措施,除修法使我國實體法已無絕對死刑罪名,並因應兩公約而檢討實體法規,以期減少死刑判決之產生。又我國係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為法治國家基本原則。在我國實體法上仍有死刑規定情形下,就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之案件,除有法律規定暫緩執行之事由外,仍須依法執行之。 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雖明白揭示生命權為首要的人權,然並未否定在廢除死刑之前,依法執行死刑之合法性,僅要求各國慎重使用死刑。目前我國定讞之死刑判決,均屬剝奪他人生命法益、手段殘酷之犯罪,且法務部亦依「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妥適審核死刑案件之執行,確認並無救濟程序進行中,方依法執行死刑,審核程序至為嚴謹且慎重。 三、死刑之廢除牽涉層面甚廣,茲事體大,並非一蹴可及,是否廢除死刑及推動廢除死刑之歷程,會因國情及民族文化之不同而有所差異,依外國之經驗,就推動廢除死刑過程往往需費時數十年甚至數百年。目前國人就死刑存廢議題看法分歧,且絕大多數民意均反對廢除死刑之情形下,必須在凝聚民意共識、消弭民眾疑慮、且有合理、合宜之替代方案下,方能著手修法廢除死刑。在此過渡階段中,法務部將持續朝向「逐步減少死刑使用 」之方向努力,且提供社會各界對此議題有更多溝通及對話管道,除已於99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6日、4月27日,在臺北、高雄、臺中、花蓮舉辦四場公聽會,並自99年3月23日起,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且於100年3月25日就死刑議題擇定數個民眾關切之主題辦理研討會,未來亦將持續加強死刑議題的討論、教育及宣導,同時廣納各界意見,以期凝聚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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