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 1641 促進我國與加拿大人權交流
- 1642 臺北榮民總醫院提出陳水扁先生住院結案報告,臺北監獄將密切給予妥適醫療照護,維護其身心健康
- 1643 有關檢察機關偵辦案件之發布新聞,法務部提出說明
- 1644 針對今(15)日媒體報導「個資版起訴書讓人傻眼」等情,法務部提出澄清說明
- 1645 「加拿大與臺灣人權公約講習」採訪通知
- 1646 前中興銀行副董事長王志雄自大陸押解回臺
- 1647 本部所屬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業奉行政院101年8月22日院授研綜字第1012261086號函核定於102年1月1日更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1648 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新聞稿(詳附件)
- 1649 有關部分國外人權團體,轉述陳水扁先生在監處遇不合人道乙節,與事實不符
- 1650 調解機制係紛爭解決方式之一,但不應限制人民刑事告訴權
- 1651 行政院指定個人資料保護法除第6條、第54條外,其餘條文定自101年10月1日施行
- 1652 反毒最時尚 全民戰毒 Online 、Cosplay創意表演 2歲可愛coser超吸睛
- 1653 法務部曾勇夫部長今日特地親赴高雄監獄,實際瞭解該監有無規定收容人如廁禁用衛生紙或收容人至衛生科需蹲著等候就診等情形
- 1654 有關聯合晚報今(24)日報導法務部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4條之1(即俗稱王昊條款)難執行,法務部提出說明
- 1655 法務部並未商請退輔會介入陳水扁先生轉診臺北榮民總醫院
- 1656 法務部曾勇夫部長從未、也不可能下令對陳水扁先生灌水或監視其如廁情形
- 1657 週刊登載本部遭駭客入侵事件,內容與事實不符
- 1658 今日民進黨及台聯黨所提不信任案,其中指責檢調辦藍畫紅線部分,法務部說明如下:
- 1659 法務部曾部長接見美籍人權行動中心成員,表示已要求臺北監獄積極儘速安排陳水扁先生轉醫學中心進一步檢查診治
- 1660 臺北監獄密切配合醫療團隊診療,絕無延誤陳水扁先生腦部就醫檢查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