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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依據民意調查結果,多數民眾就廢除通姦罪持保留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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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之存廢問題,係社會重大關注之議題,為探究人民對此議題之看法,俾作為修法評估之參考,法務部於102年4月、5月分別委託專業民意調查機構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反對廢除通姦罪之比例分別為82.2%及77.3%。 邇來刑法通姦罪之存廢問題引發廣泛之討論,是否以刑罰制裁婚姻外性行為,各國立法例並不相同,贊成或反對除罪者亦各有其論述之依據。有鑒於刑法通姦罪規定有無維持之必要,涉及國民法律感情及對於善良風俗、倫理秩序之評價,是以,法務部於102年4月委託民意調查,調查結果顯示82.2%的民眾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只有16.8%民眾贊成廢除通姦罪的規定。 上開調查結果經媒體批露後,部分學者及民間團體認為上開調查題目未提供充足之資訊使受訪者瞭解目前民法對於通姦行為之相關規定,易使民眾誤認為刑法通姦罪係維繫家庭制度之唯一方式,且未規劃通姦罪除罪之配套措施,以瞭解民眾對於通姦罪除罪之接受度。為期民意調查結果之客觀性及公信力,以作為修法評估之重要參考,法務部乃於102年5月再委託民意調查,參考各界對於前次民意調查題目之意見,先使民眾瞭解目前刑法、民法對於通姦行為之相關規定,再就贊成及反對通姦除罪之主要理由詢問民眾接受度,並納入性別平等原則及國際修法趨勢之問題,且就通姦行為民事責任可能之修正方向(包含增訂定額損害賠償以解決不容易證明損害金額之問題、增訂得請求通姦者及相姦者道歉之規定)詢問民眾對於廢除通姦罪之看法。調查結果顯示,77.3%民眾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即使在民法修正而有配套措施情形下,仍有將近7成民眾反對廢除通姦罪規定。 為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以作為是否修法之決策參考,法務部將再舉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尋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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