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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醫檢攜手,守護兒少」 法務部與長庚醫院齊心推動兒少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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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於103年11月20日施行,象徵我國兒童人權保障正式與國際接軌,法務部與長庚醫院重視兒少權益之維護,推動兒少保護工作,共同舉辦全國檢察機關兒少保護研習會,自109年7月21日起,分北、南、東、中區四場陸續舉行。

法務部與長庚醫院今(12)日舉辦「醫檢攜手,守護兒少」記者會,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與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王瑞慧董事長均親自出席,顯示對兒少保護議題之高度重視。蔡清祥部長表示,保障兒少福祉與權利是法務部非常重視的工作,除推動「檢察機關重大兒虐案件偵辦流程」,讓檢察官在重大兒虐案件發生時能即時介入指揮偵辦,伸張受虐兒少之司法正義外,且為遏止兒虐犯行,法務部更於108年完成刑法之修法,提高凌虐及妨害兒少身心發展罪之被害人適用年齡至18歲,並增訂處罰凌虐幼童致死、致重傷之加重結果犯,以充分保障幼童之生命、身體法益。而刑法重傷罪或妨害幼童發育罪之認定,仰賴醫療端提供之專業鑑定意見,因此,首開先例,與長庚醫院合作,讓醫、檢與網絡成員間有更好之溝通與交流機會。

藉由此四場研習會,先由檢察官分享在地網絡合作之成功案例,做為標竿學習,再透過專責醫療團隊早期診斷及傷勢研判之經驗分享,協助檢察官指揮警政並結合社政、醫療團隊等為有效率而完整之蒐證及妥速的偵查作為,強化網絡成員間的橫向聯繫,共同為維護兒少權益而努力。

醫療與司法雖分屬不同專業,但在兒少保護領域均應為「兒童人權之保護者」,有義務與責任維護兒少之權利,尤其在新生兒出生率屢創新低之少子化年代,長庚醫院與法務部更是責無旁貸,將一起守護全國兒少健康成長,持續推動兒虐防制與教育宣導之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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