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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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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有關報載香港政府就尖沙咀強盜案之臺港司法互助說詞,法務部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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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從陳同佳案聲稱陳嫌將返臺投案卻迄無下文,更對我國要求提供該案在港證據之請求迄不回應;如今據報載香港政府又回絕我國檢察機關偵辦之臺籍嫌犯在香港尖沙咀所犯強盜案之司法互助請求,港府一再拒絕臺港司法互助之結果,將導致個案司法正義無法順利伸張,亦無視被害人家屬之權益,實在令人遺憾。

臺灣身為法治國家,就所有跨境司法互助之請求均提供協助積極辦理,以打擊跨境犯罪並盡國際犯罪防制之責。臺灣司法機關向來秉持積極任事的態度,義無反顧負起懲奸除惡之責,以伸張正義,絕不以「沒有司法互助等」任何藉口或政治考量而推卸責任。

香港強盜案臺灣本於司法管轄權,檢警除主動展開追查外,並已將被告拘獲且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實無釋放被告讓其自行前往香港投案之理。

臺灣為司法獨立國家,面對跨境犯罪,尋求互相協助提供卷證,理所當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透過法務部經由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除請求提供在港證據外,亦請港府協助被害人來臺取回犯罪贓物。香港在國際司法評價素有良譽,應以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為前提,提供必要之協助,實不應再以任何藉口讓犯罪者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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