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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本部所屬各機關目前對10月21日16:50分許普悠瑪列車於宜蘭出軌案之相關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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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部蔡部長於事故發生後,立即責成台高檢署王檢察長統一指揮調度,並由宜蘭地檢署李檢察長開啟應變機制,注意後續及適當之處理;另本部亦已於行政院「1021鐵路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立即指派人員進駐,與宜蘭地檢署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回報現場處理之最新情況。
  2. 宜蘭地檢署檢察長李金定於案件發生後,立即指示主任檢察官梁光宗、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及相關人員成立緊急應變小組處理本件重大事故相關事宜,江貞諭主任檢察官並於第一時間率同檢察官林禹宏赴現場指揮處理,封鎖現場追查事故原因。
  3.  除緊急應變小組外,宜蘭地檢署另並同時派出五組檢察官前往共同處理相驗事宜,並通知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宜蘭分會人員,前往對家屬做適當關懷及協助。
  4. 臺灣高等檢察署亦已協調臺北、新北、士林等檢察署支援相驗所需人力,目前現場共計有六名法醫師參與處理相驗事宜。
  5. 截至本日晚間11點止,確認死亡計18位,已確認身分者計12位。
  6. 有關本部及所屬同仁是否有傷亡部分,經清查後,目前已知台東地檢署一名同仁現於羅東博愛醫院急救、台東戒治所1名同仁現於羅東聖母醫院治療中,另台東監獄1名替代役男於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治療後,傷重不治。矯正署已指派宜蘭監獄典獄長前往探視慰問,並提供適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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