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121 交通部航港局令:訂定「船上發現石棉之後續因應作為指南通告」,自即日生效
- 122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台語內容產製計畫申請須知」,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國家語言內容產製計畫申請須知」,自即日生效
- 12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語文教學作業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2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有關證券金融事業以分割債券繳存保證金計價方式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 125 農業部令: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辦法」第10條、第10條之1條文
- 126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推動表演藝術青少年節目開發計畫申請須知」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12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獨立式中途學校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28 教育部令: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第3點附表,自即日生效
- 129 勞動部公告:修正「最低工資」,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30 交通部航港局令:訂定「主管機關實施國際安全管理(ISM)章程之通告」,自即日生效
- 131 經濟部令:修正「甲仙攔河堰水庫運用要點」第1點規定、「甲仙攔河堰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3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自即日生效
- 13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令:修正「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第3點、第9點、第15點規定及第8點附件2,自即日生效
- 134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 135 考試院令:修正「考試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136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137 海洋委員會令:訂定「海洋委員會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及提升資通環境設備辦法」
- 138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5條、第73條條文
- 139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性聯遺傳型低磷酸鹽佝僂症」罕見疾病名稱
- 140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訂定「太陽光電變流器及監視單元資安檢測技術規範」,自即日生效
- 141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5條、第25條、第25條之1條文
- 142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114年10月20日新北法人字第1142084957號函:訂定「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43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114年10月20日新北法人字第1142084957號函:停止適用「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 144 修正「嘉義市學生輔導諮詢會設置要點」第1點、第3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 145 訂定「桃園市新屋區公所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調查處理要點」。
- 14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訂定「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選擇性過渡措施應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 147 經濟部公告:修正「冰溫熱型飲水供應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自117年1月1日生效
- 148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訂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新市鎮土地短期利用要點」,自即日生效
- 14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8條、第33條條文及「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8條、第31條條文
- 150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第107次及第108次會議所採納MSC.535(107)、MSC.554(108)及MSC.559(108)決議之「國際救生設備章程(LSA Code)」等3件相關修正案,自115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