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宣導
為配合洗錢防制政策,107年11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必須上網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相關資訊。經濟部請尚未完成申報的公司儘速完成申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4740
經濟部提供3個管道協助:
(一)網路:請前往「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平臺」(https://ctp.tdcc.com.tw),觀看教學影片或操作簡報等操作指南,依步驟完成申報。
(二)電話:撥打客服專線4121166或02-23212200,由電話諮詢人員提供公司申報教學服務。
(三)臨櫃:到經濟部商業司、中部辦公室或六都公司登記機關櫃台,由專人現場協助上網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