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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
公告:預告修正「民法親屬編(意定監護)」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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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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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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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次數:8276
法務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法律字第10503513431號
附件:「民法親屬編(意定監護)」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部分條文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民法親屬編(意定監護)」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法務部(尚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二、「民法親屬編(意定監護)」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
三、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本公告刊登本部全球資訊網之次日起60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法律事務司。
(二)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電話:02-21910189分機2212或2261
(四)傳真:02-23884245
(五)電子郵件:vivienlin@mail.moj.gov.tw
部 長 邱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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