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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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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宣導

本(100)年度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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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勵各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報名實習觀護工作。 二、填寫推薦表後由學校備文逕向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洽詢報名,報名期間為100年3月起至同年4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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