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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已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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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實習觀護工作之報名期間為96年3月起至4月10日止,接受各大專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申請報名,請自行下載填寫推薦表,向本部所屬之各地檢署報名洽詢。(注意:請由學校備文,逕向實習地點之地檢署報名,勿將報名表函送法務部,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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