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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東分會甄選專任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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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東分會公告 中華民國95年12月25日 主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東分會甄選專任幹事 甄選辦法: 一、甄選條件: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年齡26至45歲,性別不拘,男需役畢。(前述所稱應考年齡,其計算以算至考試前一日之戶籍登記年齡為準) (二)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增加筆試成績總分1-2分: (1)普通考試(或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者。 (2)曾任政府機關委任或相當委任(或以上)有關社會、司法行政等工作1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二、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 工作內容: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辦理台東縣(與地檢署管轄區域相同)地區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重傷害者本人保護工作。透過政府與民間團體結合社區建立保護網路,提供犯罪被害人協助與撫平傷痛,重建生活,維護社會安全福祉。 工作性質採責任制,不僅限於上班時間,必要時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二)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支薪。 三、報名截止期限:95年12月25至12月29日止,親自報名或委託親友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本件連絡人: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人事室鄭小姐   連絡電話089-362862、362863 地址:台東市浙江路3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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