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6361 農業部公告: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自即日生效
- 6362 海洋委員會公告:修正「指定從事油輸送行為之公私場所」,名稱並修正為「從事油輸送行為之規模」,自即日生效
- 636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境內外基金募集案件審查作業」業務,自即日生效
- 6364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放射性物料設施設計修改及設備變更申請審核作業規範」第1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6365 教育部令:修正「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績效評鑑辦法」
- 636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3條之1條文、「境外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6367 農業部令:修正「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13點附件6,自即日生效
- 6368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核子設施廠(場)區試樣放射性分析行動基準」,自即日生效
- 6369 修正「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組織規程」第三條、「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編制表」;「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 6370 法務部令:修正「法務部處務規程」第7條條文
- 6371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放射性物質過境轉口許可申請導則」第1點、第5點規定及第6點附件3,自即日生效
- 6372 農業部令: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陸域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 6373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鋼鐵業者發現輻射異常物之通報及處理作業導則」,自即日生效
- 6374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籤核發作業要點」第1點規定及第2點附件1、第4點附件2,自即日生效
- 6375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除第3點附件1及第7點規定自112年1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 6376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核能電廠圍阻體洩漏測試技術規範」,自即日生效
- 6377 臺中市政府城鎮風貌計畫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
- 6378 財政部令:訂定「一百十三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 6379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補助工會強化國際及兩岸勞動交流費用要點」第4點、第8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6380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核能電廠除役管理方針」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