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1821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
- 1822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823 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令: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條文
- 1824 經濟部、財政部令:修正「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 1825 環境部公告:廢止「排放管道中半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2.70B)」,自115年3月15日生效
- 1826 內政部令:訂定「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自即日生效
- 1827 環境部公告:訂定「水中總有機碳檢測方法-燃燒/紅外光測定法(NIEA W530.52C)」,自115年3月15日生效
- 1828 環境部公告:訂定「排放管道中半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2.71B)」,自115年3月15日生效
- 1829 經濟部令:修正「阿公店水庫運用要點」部分規定、「阿公店水庫水門操作規定」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830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831 教育部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832 運動部令:修正「兩岸體育交流處理規範」,名稱並修正為「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自即日生效
- 1833 農業部令:訂定「農民健康保險生育給付加給補助要點」,自115年1月1日生效
- 1834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國產茶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第4點規定,自114年11月26日生效
- 1835 修正「桃園市政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 1836 訂定「嘉義市申請停車場經營登記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1837 「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設置要點」停止適用。
- 1838 行政院令:修正「行政院處務規程」第28條條文、「行政院編制表」;「行政院編制表」自114年11月29日生效
- 1839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3條附表1、第6條附表5、「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1840 農業部令:修正「人道捕犬作業規範」第3點、第5點、第8點之1規定,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