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18341 修正本局勤業務督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18342 修正高雄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名稱及部分條文
- 1834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廢止「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
- 1834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條第2款規定,核准證券自營商得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並得於募集期間購買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自即日生效
- 18345 修正呼吸治療師法條文
- 1834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5條第1項但書規定,核准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之證券商得辦理之業務範圍,自即日生效
- 18347 訂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輔導團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生效,請查照。
- 1834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商設置標準」第3條、第11條條文、「證券商管理規則」第45條之1條文、「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21條之1條文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2條、第3條條文
- 1834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核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第4項所稱其他證明文件,於被提名人為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時,包括教師報經學校核准兼職之文件
- 18350 修正語言治療師法條文
- 18351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183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新幾內亞鳳仙品種試驗檢定方法」第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18353 增訂並修正營業秘密法條文
- 1835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第9條條文、「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部分條文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0條、第16條條文
- 18355 停止適用「嘉義縣戶政機關應用移民資訊連結作業管理要點」
- 18356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14條之5第2項規定,證券自營商僅經營自行買賣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業務者,募集發行金額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應檢具之申請書件及相關規範,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規定辦理,自即日生效
- 18357 刪除並修正護理人員法條文
- 18358 修正醫事放射師法條文
- 1835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指定依「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得為櫃檯買賣之有價證券,自即日生效
- 18360 修正健康食品管理法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