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規最新消息
- 6321 經濟部令:廢止本部94年6月10日以經授水字第09420231640號令發布有關「水利法」第63條之3第2項規定之解釋,自即日生效
- 6322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自112年12月15日生效
- 6323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醫療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款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自即日生效
- 6324 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自112年12月15日生效
- 6325 修正「雲林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設置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6326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令:修正「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處理設施管理要點」第4點附件,自即日生效
- 6327 農業部公告: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自即日生效
- 6328 海洋委員會公告:修正「指定從事油輸送行為之公私場所」,名稱並修正為「從事油輸送行為之規模」,自即日生效
- 6329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境內外基金募集案件審查作業」業務,自即日生效
- 6330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放射性物料設施設計修改及設備變更申請審核作業規範」第1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6331 教育部令:修正「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績效評鑑辦法」
- 6332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3條之1條文、「境外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6333 農業部令:修正「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13點附件6,自即日生效
- 6334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核子設施廠(場)區試樣放射性分析行動基準」,自即日生效
- 6335 修正「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組織規程」第三條、「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編制表」;「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 6336 法務部令:修正「法務部處務規程」第7條條文
- 6337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放射性物質過境轉口許可申請導則」第1點、第5點規定及第6點附件3,自即日生效
- 6338 農業部令: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陸域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 6339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鋼鐵業者發現輻射異常物之通報及處理作業導則」,自即日生效
- 6340 核能安全委員會令:修正「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籤核發作業要點」第1點規定及第2點附件1、第4點附件2,自即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