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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躍升 貫徹人權立國 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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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今(11)日對外說明本(109)年人權業務的重點工作,除提出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中英文版、啟動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前置作業外,亦已著手撰寫我國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對於第三次國家報告能如期提出,法務部蔡部長清祥感謝各政府機關、民間團體的通力合作;部長並表示,此次報告的提出更有一群幕後英雄,是由行政院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性別平等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之熱心委員及人權學者專家所組成的工作小組,在有限時間裡,無私付出,密集參與大大小小31場次的相關會議,擔任政府機關與民間團體的溝通橋樑,協助擬定報告內容之撰寫方向,再由同仁日以繼夜將各部會所提供詳細資料化繁為簡,共歷經34場次複編及定稿會議,方能依時程如期完成,代表政府重視及落實兩公約對基本人權之保障。接下來,法務部已籌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指導小組」,將啟動一連串國際審查相關前置作業。

另法務部奉行政院指示,擔任「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諮詢委員會」之幕僚機關,並已協助完成「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諮詢委員會」之籌組,俾利後續提出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該諮詢委員會已自本年2月起開始運作,就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內容,廣納各界意見、凝聚共識,將提出符合各界期待之人權行動計畫,讓我國之人權政策,再度大步向前走!

基於政府一體,法務部為落實執行主管之人權保障業務,積極推動行政院各項人權政策,除已於101年及105年分別提出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第二次國家報告,及各於次年完成國際審查外,現在並啟動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前置作業,也協助辦理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之相關規劃事務;制定施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推動婚姻平權;依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解釋,研修廢除刑法通姦罪,以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7條規定,禁止對人民隱私權的侵害;完成「我國是否應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及立法建議」之研究案,將持續廣徵意見研擬相關平等法草案;及研議是否於刑法新增「酷刑罪」,將禁止酷刑公約所提酷刑內涵納入等具體作為,以展現我國政府與人民對於遵循相關國際人權義務之決心,使我國人權躍升,達到貫徹人權立國,與國際接軌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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