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聞發布
法務部對於今(2)日媒體報導各部會104年尿液篩檢結果,其中法務部為0.41%一節,係誤解事實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689
本部於104年度,依「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規定,對於(一)矯正機關特定收容人;(二)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經准許易服社會勞動之社會勞動人;(三)曾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行為之受保護管束人,於保護管束期間,有事實足認有施用毒品嫌疑,經檢察官認為有必要實施尿液檢驗者;(四)法務部調查局毒品專庫保管人員、毒品檢驗人員及外勤單位實際參與查緝毒品人員等類人員實施尿液採驗,列管總人數為62,570人,採驗人次為178,810次,其中陽性人次為736人次,尿液中呈陽性比率為0.41%(即736/178,810),而其中法務部調查局之前開特定人員並無任何人呈陽性反應。媒體引用資料報導中以「法務部」為名,未區分上開資料中受驗對象,造成外界誤解係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員工或其他工作人員尿液篩檢涉嫌吸毒云云,與實情有違。為免訛傳,特予澄清。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