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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從未為特定人士放寬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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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兩公約施行以來,監所收容人人權應受保障,向為朝野及各界人士關注議題,且為國際人權專家學者檢視我國兩公約施行之要項。擧凡監所收容設施改善丶醫療照護及受刑人加入全民健保丶教化作業多元化丶假釋從寬與透明化丶接見通信與戒護管理方式改進丶收容人洗熱水澡、擴大外役監遴選收容丶銜接社區處遇回歸社會⋯⋯等等,均為矯正革新應與時俱進,兼顧被害人與收容人權益之政策作為,並非獨厚特定人士。 如上所述,法務部對於悛悔有據受刑人假釋從寬政策,乃沿續性及通案性工作,邇來並未做改變,更不曾為特定收容人研修假䆁條件。媒體報導引述前立委蔡正元臉書稱法務部為假釋某陳姓受刑人,把假釋條件刻意放寬,同時讓很多人搭便車一起假釋出獄云云,實屬子虛烏有丶無的放矢之説詞。 法務部呼籲各界勿受流言所惑,共同關懷收容人與被害人,並為社會祥和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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