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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日互助、查明真相;恢復食安、臺日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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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04)年3月間我國爆發了廠商偷換產地標籤,違法輸入日本福島、千葉、茨城、枥木及群馬5縣市食品的案例,引發社會關注,消費者團體與民意代表紛紛表達希望政府對日本輸入食品加強管制,因此衛福部宣布自5月15日起,除之前規定不得輸入的5縣市食品,仍不得輸入外,所有日本進口的食品皆須檢附載明至都道府縣的產地證明,特定地區高風險產品輸入應附輻射檢驗證明。 有關日本輸臺食品是否有虛偽標示之違法情形,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分案著手偵辦。由於本案涉及跨境犯罪,亟需日方提供相關事證供我方勾稽比對,以釐清真相並追訴不法。為此,本部指派國際及兩岸法律司檢察官及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與外交部、衛福部等機關代表於本年5月6日共同赴日會談,表達臺日雙方應共同合作打擊犯罪,追究相關行為人或廠商之責任;另臺日於13日在臺北舉行之第二次會談中,本部檢察官再次向日方強調雙方應合作釐清本案真相,並希望日方在此原則下,協助提供本案相關事證,以促使本案早日落幕。 為恢復我國民眾對於食品安全之信心,協助檢察官偵辦日本輸臺食品所涉及之刑事案件,本部將持續與日方交涉,促成臺日雙方合作查明真相,打擊不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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