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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轉發本部廉政署新聞稿─法務部責成廉政署執行「重大工程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清查」,並定名為「正本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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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責成廉政署執行「重大工程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清查」,並定名為「正本專案」   由於近日發生之合宜住宅採購工程貪瀆弊案,引發國人嚴重關切政府重大工程採購程序之廉潔度,為確保政府重大工程採購之品質,強化預警機制並遏止貪瀆舞弊,法務部羅部長於本件案發後即責成廉政署積極研擬「重大工程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清查計畫」,並於今日行政院院會後向江院長提出報告,行政院江院長聽取報告後,指示法務部廉政署著即依該計畫確實督導政風機構清查近5年重大工程採購案有無違失不法及潛存風險,並裁示將這項專案定名為「正本專案」。   本件清查計畫,清查範圍預定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98年至102年已決標、簽約或執行中,金額新臺幣(下同)2億以上重大工程採購案,包含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的巨額工程採購及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法令以公私協力模式興辦的公共建設,希望透過預防性及系統性的清查稽核,有效積極防制貪瀆不法。   據法務部廉政署初步統計,98年至102年巨額工程採購案件約1402件,決標金額約1兆821億3719萬餘元,本次「正本專案」清查將針對易滋弊端的重大工程採購案及公共建設開發案,依政府採購法、都市計畫法、土地徵收條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法令辦理抽樣查核,本項清查預計至今年9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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