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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第五屆兩岸檢察實務研討會在臺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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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稱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於98年4月25日簽署,迄今屆滿五週年。為落實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2條所定業務交流事項,兩岸檢察機關於99年8月在福建省舉辦第一屆的兩岸檢察實務研討會,此後每年雙方輪流舉辦,今年在臺灣舉辦第五屆研討會。   本次研討會計有兩岸檢察長及檢察官約110人與會,大會議題包括:「檢察官在刑事訴訟法變遷中之職能與角色」、「公訴檢察官在法庭活動中之職能與角色」、「檢察官在合作偵辦跨境犯罪中之職能與角色」、「檢察官如何發揮公益守護者之職能與角色」等四項。透過研討會,除讓我方檢察官了解大陸檢察官之職能與角色外,更讓大陸地區之檢察官看到我們民主法治精神之所在。換言之,在檢察一體的原則下,我國檢察官充分發揮公義守門人的角色,從重大貪瀆案件,到國土環境保護,到攸關民生的食品安全,在在都看到了臺灣檢察官摘奸發伏的身影,澈底保障人權並實現正義。   這五年來研討會的主題從檢察權的變革與完善、追贓與查扣不法所得、檢察官求刑與量刑建議制度、共同打擊跨境詐騙或毒品犯罪、運用寬嚴併濟司法手段、強化兩岸司法互助平台效能、緩起訴制度之建立、確保強制處分合法正當等議題,到本次以檢察官之職能與角色為主題,議題豐富而多元,內容充實且精闢。至今兩岸檢察官已在此研討會發表200餘篇的論文,讓人看到兩岸檢察官兼備實務與理論的能力,同時加強了司法交流的務實與深化,逐步落實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之合作事項,並回饋到司法制度的改革精進工作,因此,雙方的交流,格外具有意義與歷史價值。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包括「司法互助」、「警務合作」、「人道關懷」及「業務交流」等內容,法務部作為我方協議聯繫主體,直接對應大陸公、檢、法、司四個機關,雙方在「情資交換」、「合作協查辦案」、「人員遣返」、「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及「人道關懷的人身自由限制通報」等事項,到今年4月底為止,彼此司法互助合作的各種事項已逾5萬件以上,成績斐然。這都是兩岸共同通力合作的成果。本務部仍將本於協議聯繫之主體,持續落實協議之相關事項,擴大交流合作,深化司法互助,以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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