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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教育民眾避免犯罪是法務部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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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人士不斷抨擊法務部部長對學運及公民不服從等議題發表看法,是指導辦案,顯然對法務部之職責,有所不知。   法務部組織法第2條第7款明定,法務部掌理事項包括法治教育、犯罪預防等。當有人簡化公民不服從運動之條件,聲稱學運有阻卻違法事由,可以不負刑事責任等似是而非之言論,極可能使人信以為真,誤蹈法網時,法務部長適時提出說明,導正視聽,是盡法定職責,也是保護民眾避免因誤信傳言而受害,絕無不妥。   前述作法,正如法務部修法加重刑法對酒駕之處罰後,有人誤傳只要拒絕酒測,就可以罰錢了事,免除牢獄之災。時任政務委員之羅部長當即邀集法務部、交通部、警政署等機關擬定執行強制酒測之程序,且由行政院、法務部同時發布新聞,說明拒絕酒測可以強制抽血鑑定,即時澄清傳言,防止有人陷入刑章而不知。   法務部籲請各界人士,對政府部門之作為,理性思考,客觀看待。凡事政治化,只會使社會更混亂無序,並非國人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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