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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代轉發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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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黃世銘檢察總長及陳守煌檢察長等人個案評鑑事件,本會決議結果,社會有不同反映,基於言論自由,本會均予尊重,但就與事實不符部分,澄清如下: 一、 本會法定主席洪泰文委員係經本會民國102年10月7日第19次會議,由委員提案,經多數委員認其應行迴避102年度檢評字第016號及102年度檢評字第018號個案評鑑事件。洪泰文委員接受其他委員多數意見,決定自行迴避;本會即由其他與會委員推舉吳光陸委員於洪泰文委員迴避期間為主席,及決定具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會員身分及具有檢察官身分之評鑑委員毋庸迴避,但不參與審查,只參與會議及決議。 二、 彭文正委員係全體委員共推之發言人,其發言均經本委員會同意。 三、 陳守煌檢察長若變更其原表示願意自動請辭檢察長職務之承諾,應由法務部或監察院於認為有必要時,另為處理。 四、 本會未就「王金平院長有無轉向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一事,有所認定,並無所謂形同「訴外裁判」之情形。 五、 本會幕僚人員協助案件之承辦,均能謹守分際,且與本會委員充分配合、溝通良好,並無隻手遮天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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