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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全面停止監聽 將嚴重衝擊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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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昨日發布新聞指稱將推動修法拆除在調查局和警政署的兩座通訊監察中心云云,本部嚴正聲明上開兩通訊監察處所均是合法設置執行監聽,且受到嚴格監督,並無濫權情事,如果全面停止監聽,將嚴重衝擊治安: 一、 檢警監聽的主要是販毒等重大治安犯罪案件 依最高法院檢察署統計資料,最近半年間 (10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法院核准的監聽案件,61.8%是毒品案,12.38%是貪污案,7.71%是詐欺案,4.98%是槍砲案,4.42%是組織犯罪案,2.86%是恐嚇案,以上六類共佔94.15%,超過所有監聽案件的九成四,如按監聽線數的核准率計算,比率更高。這些都是影響社會治安及政府廉能的重大案件,確實有監聽的必要。日前台北市調處破獲20年來最大宗的毒品走私案,就是靠長達約3年、每月約60線次持續監聽蒐證,才能成功查緝。 二、 通訊監察監督機制嚴密,政府不會濫權監聽 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要掛線監聽,必須敘明理由檢附證據向法院聲請,依司法院統計,近五年法院平均核准率約79.54%,遠低於美國的99.99%,可見法官把關嚴格。另臺灣高等法院的通訊監察管理系統,每天對監聽案件進行線上查核比對,發現非法掛線或擴線,電腦會立刻跳出警示,可以消除違法監聽之情形。 另目前監察機房已採電腦上下線全自動管理,無法用人工方式輸入傳送,避免人為弊端;只要監聽期間屆滿未獲准續監,電腦即自動下線,不會發生逾期監聽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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