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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韓司法互助:遣返韓籍重大經濟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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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韓籍重大經濟罪犯郭鎬永(Kwak Ho Young)因在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業於102年7月4日由本部順利協調韓國法務部派遣檢察調查員將其遞解歸案。
韓籍重大經濟罪犯郭鎬永在韓國因涉及重大金融犯罪,涉案金額達數千萬美元,刻正遭韓國首爾地檢署通緝中。郭員於今(102)年3月24日企圖持偽造韓國護照,自我國出境逃往香港,為我國內政部及入出國移民署當場查獲,並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臺韓透過聯繫管道掌握韓籍重大經濟罪犯郭鎬永在我國境內,嗣遭查獲等情,本部通知韓國法務部,該部即刻於5月7日檢具司法互助請求書及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所核發之逮捕證,正式向本部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本部除連繫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外,另協調韓方人員於郭鎬永違反入出國移民法之確定判決執行完畢後,派員來臺遞解其出境。
鑒於臺韓雙方人民經貿及旅遊等往來頻繁,跨境犯罪有增加趨勢,期盼未來雙方能以此司法互助合作成功個案為基礎,進而建立制度性及規範性的刑事司法互助機制,彼此協助犯罪偵查,以懲不法,實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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