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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針對菲律賓就「廣大興28號」漁船漁民遭其公務船射殺事件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一事,法務部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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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菲律賓司法部於2013年5月20日所提司法互助請求,經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向我國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提出後,法務部於今(22)日已接獲外交部函轉該司法互助請求書。 二、菲律賓司法部於信函中表示基於合作及協助我國對於本案調查,同意我方人員前往菲律賓進行登船勘驗及檢查槍彈等情,法務部表示肯定,這部分對於雙方後續合作調查有正面的意義。 三、惟菲律賓方面要求由其國家調查局人員詢問死者同伴或可能生存者之證詞;及新增請求要求由菲律賓國家調查局法醫鑑識人員重新對死者之大體進行相關解剖或鑑識(NBI),此均與我國法制不符,亦將對死者家屬造成極大困擾。又菲國對於屏東地檢署之前所提出之請求,諸如應提供菲律賓公務船上人員對廣大興漁民開槍之相關資料、公布事發經過錄影帶及在菲律賓人員在場之情況下,協助我方詢問相關涉案及在場人員等事項,均尚未回復;因此認為顯不符合司法互助「互惠平等」之精神。 四、法務部前已公開說明:本件係發生在海洋上的跨國犯罪,必須兩國合作,在尊重彼此司法主權的前提下,相互提供並取得完整的資訊及進行實質調查,才能釐清真相,並依法進行追訴、賠償。在此前提下,我方調查工作小組隨時可前往菲方;同時,基於互惠及司法互助精神,我們也歡迎菲方調查小組人員隨時來台。 五、法務部已在今(22)日下午,將回覆意見透過外交部轉交菲方,並由我國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與菲國相關機關磋商,目前仍在積極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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