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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華光社區地上物之拆除作業,於農曆年後將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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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位於華光社區範圍內之盛園豆漿店老闆娘,於其承諾自行辦理違占建物拆除作業期間辭世,法務部除對辭世者家屬致哀悼之意外,對於第三人妄加臆測亡故之原因,誤導視聽,法務部表示遺憾。 開設盛園豆漿店之違建戶係本部矯正署專案小組於101年8月底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聲請之第一批債務人之一,於法院進行履勘作業時,負責人等即曾向法院表示將於101年12月底自行辦理地上物之拆除作業,惟屆期前遲無依諾履行之跡象,爰經法院通知排定於102年1月17日辦理強制執行作業,嗣渠等於接獲法院通知後,又向專案小組表示將於1月上旬配合自行拆除,且查確實已於1月9日開始進行拆除作業,至1月14日已大致完成拆除工作,後續將與專案小組辦理點交作業。 對於盛園豆漿店等違占建戶願意依據法令自行履行相關義務,尊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之立場,減少社會資源之不必要浪費,法務部表示高度肯定;惟基於國有財產權益之維護及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之要求,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將於農曆過年後,賡續配合相關法令及程序之規定,逐步進行宿舍及違建物之拆除工作,並預計於102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地上物之清理工作,將土地移交財政部辦理後續之開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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