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法務部出版人權兩公約《一般性意見》新書,以利各界了解及適用國際人權標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4044
為利各級政府機關及民眾廣泛了解國際人權標準,法務部於101年12月出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正體中文版本,將原聯合國簡體中文版之用語依國內用語校正修訂,使各級政府機關及民眾能更了解兩公約所保護之權利與其意涵。 提升人權保障為目前世界之潮流,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稱人權兩公約) 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及同法第3條規定:「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不定期發表之「一般性意見」是條約機構對特定條文所作之解釋,有助於了解公約所確認之權利,及其延伸闡述之意涵與各締約國落實執行情形之評述。惟聯合國之一般性意見以簡體中文呈現,我國目前尚無政府出版之正體中文版本可資參照,為推動兩人權公約,法務部特邀集國內著名人權學者專家依國內習慣用語將聯合國之簡體中文版本校正為正體中文版本,例如將簡體中文所稱之「土著」校正為「原住民」、「殘疾人」校正為「身心障礙者」,以期各級政府機關及民眾對兩公約所提倡與保護之權利能有更深入的了解。 法務部表示,該書出版後將於政府出版品展售門市–五南文化廣場及國家書店對外販售,全文電子檔並將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 / 人權大步走專區(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歡迎各界前往選購、上網查閱或下載列印參考。
附件下載
- 新聞稿.pdf 新聞稿.pdf (下載次數:6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