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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蘋果日報101年12月25日A4版/蘋論之「馬終極」乙文,法務部提出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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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蘋果日報101年12月25日A4版/蘋論之「馬終極」乙文,法務部澄清說明如下: 一、 廢除死刑雖係國際趨勢,惟死刑之廢除牽涉層面甚廣,茲事體大,並非一蹴可及,依外國之經驗,就推動廢除死刑過程往往需費時數十年甚至數百年。我國民意多數仍反對廢除死刑,在民眾對於死刑廢除存有相當疑慮,且就廢除死刑之替代方案仍未有共識前,尚無法全面廢除死刑,有賴理性討論及持續溝通對話以形成共識。 二、 法務部歷年來就死刑政策均致力於逐步減少使用死刑及審慎使用死刑,除修法使我國實體法已無絕對死刑罪名,並因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2款規定,檢討實體法規有死刑規定之犯罪是否符合公約所指之「情節重大之罪」,且建議司法院修法確保死刑判決程序之正確性,亦研議增訂終身監禁之可行性、函請檢察官慎重求處死刑、強化被害人保護、推動修復式司法、促進社會對於死刑議題之對話,積極採取各項階段性措施,並無「推托敷衍」之情形。 三、 依法行政為法治國家基本原則,就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之案件,除有法律規定停止執行之事由外,仍須依法執行之,此不僅是對於法官判決之尊重,更是維護司法公信力所必要。是以,絕無可能有「承諾不執行死刑」而向歐盟換取免簽優待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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