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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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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有關媒體報導即將於明(102)年2月來台之9位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每人向我國政府領取至少2500美元以上審查費用等節,法務部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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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1年12月18日聯合晚報A2版報導,即將於明(102)年2月來台之9位國家人權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每人向我國政府領取至少2500美元以上審查費用,來台食宿交通費用,也由我方負擔,連他們工作所需助理費用,也由我方負擔」、「審查結論,很可能又會引發外籍人士干預台灣司法判決的爭論」等節。經查,我國邀請9位國際人權專家於明年2月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其工作性質係審閱我國人權報告、影子報告及其他法令文件等資料,所支付之審查費用,係依相關規定以字數計算,其上限為每日500美元,並未超過聯合國給付專家每日600美元之標準。又我國政府邀請之國際專家,來台期間由我方負擔必要之食宿交通費用,亦係參考聯合國模式所為,乃合乎國際慣例與禮節,該費用係於遵守我國相關規定標準下本於撙節原則給付。至於曾有1位國際專家表示希帶研究助理來台協助工作乙節,我方已明白向該專家表示依我國相關規定無法負擔此項助理費用。 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係為了檢視我國人權缺失,俾與國際接軌,並非干預我國司法判決,法務部將尊重未來審查會議國際人權專家所提出之結論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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