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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從未指示傳喚400人下山接受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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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自由時報101年11月27日報導「擾民!檢傳400人下山奔波百里應訊」與事實不符,本部應予澄清如下: 高雄地檢署受理檢舉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鄉長疑似挪用莫拉克風災各界賑災款項弊案後,「發交」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相關調查係由高雄市調查處依職權進行,核先敘明。 如上開自由時報報導:「高雄市調查處秘書長歐陽京華表示因山上沒有錄音、錄影設備,才會在十月底陸續通知民眾到鳳山、小港等調查站製作筆錄……」益證高雄市調查處確係依職權進行調查。 「司法為民」是法務部始終不變的政策,高雄地檢亦本此政策,曾一再交代市調處調查本案相關證人應會同檢察官到山上開庭,詎高雄市調查處卻未徵詢檢察官意見,自行傳喚數百名證人下山,確屬始料所未及。 由於到目前為止僅有四十多位民眾下山完成筆錄,高雄地檢署已指示高雄市調查處不再傳喚民眾下山,改為擇期會同檢察官上山製作筆錄,以貫徹法務部「司法為民」的政策,並對督導不周造成民眾不便與困擾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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