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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前中興銀行副董事長王志雄自大陸押解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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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法貸放鉅額款項的通緝犯前中興銀行副董事長王志雄,經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下簡稱「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聯繫機制,透過大陸地區主管部門的合作協助,於今(12)日晚間9時35分遣返回臺,兩岸司法合作再展具體成效。
本案經臺北地檢署於94年間以涉有背信罪偵結起訴後,因王志雄潛逃進入大陸地區未歸,連同其他偵審案件遭通緝在案。法務部基於「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之聯繫主體,針對藏匿在大陸的重大要犯遣返問題,於今年內密集與陸委會、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研商對策,並與大陸主管部門展開多次工作會談;且法務部、陸委會及法務部調查局等,亦透過各種會議及互訪之場合,積極與陸方洽商合作,經陸方緝獲,於今日在大陸上海地區,交由法務部調查局派員押解返臺歸案。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自98年生效施行後,雙方透過協議機制,在刑事犯緝捕、協同偵辦、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等各方面運作順暢,對於打擊跨境詐欺犯罪方面尤其使國人有感。截至今(101)年9月底止,陸方向我方遣返通緝犯合計211人,雙方司法文書送達量達2萬件以上。此外,在調查取證方面,亦為偵審程序,提供開創性的管道。
對於潛逃大陸地區重大要犯的追緝遣返,向來為法務部與陸方協商的重點,法務部仍將持續依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合作機制,積極與陸方協商,使藏匿大陸地區的重大要犯早日歸案,有效遏止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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