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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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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針對今(27)日媒體報導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陳肇敏等人涉嫌濫權追訴等案件為不起訴處分,有無殘民以逞等情,法務部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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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前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發回續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日前以100年度偵續591號偵查終結,認被告陳肇敏等人應為不起訴處分;惟告訴人仍得聲請再議,本案尚未確定。 二、本部為司法行政機關,對於偵辦中之具體個案一向秉持不干預、不介入、不指導之立場,充分尊重檢察官職權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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