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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面啟動徐自強防逃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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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對涉及綁架勒贖撕票案,八次被判死刑,卻被押逾八年,首位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獲釋的徐自強,自今(19)日起,全面啟動防逃機制。
徐自強擄人勒贖案係士林地檢署於84年間提起公訴,迄未判決確定,法院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因羈押徐自強之期間累計逾八年,而將被告釋放,法務部因而指示應採取必要之防逃機制。
士林地檢署已電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全面監控徐自強,防止徐自強逃匿出境。另因徐自強設籍桃園縣蘆竹鄉,故桃園地檢署亦電請桃園縣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及桃園縣調查站同步啟動監控機制。
因防止徐自強逃匿之監控可預期非僅數日而已,甚至還可能要經年累月,法務部因而預定於下週邀請相關機關研商可行的防逃機制。
由於徐自強擄人勒贖案尚未判決確定,如有逃亡等情形,而符合羈押之要件時,現行刑事訴訟法並無不得再行羈押之規定,只是是否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之精神的解釋問題而已,惟此部分應由司法院依法審酌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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