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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保護、人人發聲!!法務部結合警察廣播電臺辦理「你最珍貴」全民廣播創作大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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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導全民一起建構婦幼安全及人權尊重的防護網絡,法務部結合警察廣播電臺辦理「你最珍貴」全民廣播創作大賞活動,廣召全國優秀廣播專業人才踴躍投件,徵選出寓教於樂的宣導劇化插播帶,再透過廣播無遠弗屆的力量,強力放送,讓廣大的聽眾在潛移默化中,培養出疼惜生活在我們周遭的婦女、兒童,尤其是處在社會弱勢的新住民或原住民婦女、兒童的情操。 本次徵選主題,以「婦幼保護、人權尊重」為宣導主軸,宣導重點包括反人口販運、家庭暴力、新住民與原住民之人權保障、兒童及青少年網路色情、援助交際、未婚懷孕、墮胎、棄嬰法律責任宣導及其他有關性別平等、尊重人權、生命、法治與預防被害宣導。徵件期間自101年3月15日至同年5月10日止,預計錄取前三名及佳作4名,第一名獎金高達新臺幣2萬5千元,有意參加者,可將廣播腳本及成品帶之光碟格式寄(送)警廣節目課收。 活動辦法詳如附件,竭誠歡迎各界廣播好手踴躍參加。 附件 全民廣播創作大賞 --「你最珍貴」徵件活動辦法 一、主旨: 憲法規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為引導全民一起建構婦幼安全及人權尊重的防護網絡,法務部擬與警察廣播電臺合作辦理【你最珍貴】全民廣播宣導插播創作大賞活動,廣召全國優秀廣播專業人才踴躍投件,徵選出寓教於樂的宣導劇化插播帶,再透過廣播無遠弗屆的力量,強力放送,讓廣大的聽眾在潛移默化中,培養出疼惜生活在我們周遭的婦女、兒童,尤其是處在社會弱勢的新住民或原住民婦女、兒童的情操。讓不論遠近或先來後到的每位在台生活的女性,都能擁有身體的自主權,不用擔心遭受性侵害及暴力襲擊,讓每位兒童都能遠離暴力色情,健康快樂的成長。 二、主辦單位: 法務部 三、承辦單位: 警察廣播電臺 四、徵選主題: 以「婦幼保護、人權尊重」為宣導主軸,並以下列主題為宣導重點: (一)反人口販運、家庭暴力 隨著社會型態變遷,傳統押賣妻女或少女從事性交易情形雖已漸趨減少,但透過跨國婚姻或強令弱勢族群婦女賣淫之事例,仍時有所聞,尤其是利用婚姻狀態,甚至是假借非法的婚姻狀態,動輒施以暴力,逼良為娼的情形,更是泯滅人性,宜加強宣導,以正視聽。 (二)新住民與原住民之人權保障 各種族群都有自身的文化傳統、習慣、價值觀,與異文化共處於同一環境時,難免發生衝突;在一個國家中,主流或強勢文化壓迫、排斥弱勢文化不但有失風範,也會是社會亂源。故應鼓勵尊重、包容多元文化,尤其對於弱勢文化,更應給予尊重與保護,有鑑於台灣社會的「原住民」與「新住民」人口,有逐年成長的趨勢,故宜透過宣導,建立國人給予每個族群公平對待與人權尊重觀念。 (三)兒童及青少年網路色情、援助交際、未婚懷孕、墮胎、棄嬰法律責任宣導 受社會風氣日漸開放、追逐金錢風氣日益盛行的影響,青少年貞操觀念日淡薄,許多中輟學生、逃家人口、或沈迷物質享受之青少年,不但沉溺於網路色情,且競相投入從事賺錢容易之性交易行列。國外傳入以身體交換物質之行為,並美名為「援助交際」,其去除污名之特性,適可誤導青少年觀念,而網咖網路交友、電話交友行業興起,其便利隱密之特性,適可為從事援助性交易者利用,甚者,因沒有健康常識與人權觀念,更衍生未婚懷孕、非法墮胎、棄嬰等問題,宜予導正。 (四)其他有關性別平等、尊重人權、生命、法治與預防被害宣導。 除以上三者,其他有關性別平等、尊重人權、生命、法治與預防被害之適當議題,創作者亦可自行決定宣導主題,創作投稿。 五、創作參考內容: 比賽訊息登載於警廣網站及法務部全球資訊網,歡迎社會大眾踴躍參賽。 ※ 徵選插播內容,可參考「法務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j.gov.tw)「全國法規資料庫」之法令或「法治視窗」中各種宣導教材或案例故事。 六、甄選程序: (一)101年3月15日起至5月10日止,將本比賽辦法公告於警廣、法務部網站。 (二)收件截止後,彙整提送警廣總臺評審委員會審議評選後公布創作得獎名單及名次。 (三)得獎作品,自101年6月1日至同年8月31日止每週一~週五於全國治安交通網FM104.9每天輪流播放。 七、評選原則: (一)創意20% (二)文案20% (三)演播20% (四)配樂20% (五)整體呈現20% 八、評選委員: 由法務部及警廣相關人員組成。 九、投件方式: 101年3月15日起至101年5月10日以前將廣播腳本及成品帶之光碟格式送警廣節目課彙整(一經收件,恕不退件,可親送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十、廣告規格說明: (一)完成插播帶,長度規格為60秒,且為符合預算法規定,請創作者在插播卡結尾,加錄「以上廣告由法務部提供」OS。 (二)甄選插播帶乙片,一律以光碟交件 (三)必須為101年度新創作之作品。 (四)報名表必須清楚註明主題,創作人基本資料。 (五)須檢附廣告腳本及廣告配樂之音樂授權書。 (六)參賽者須檢附報名表、參賽光碟、廣告腳本、音樂使用授權同意書,相關報名表格可上警廣網站下載。 十一、得獎作品:獎金(共錄取7名)總計新臺幣70,000元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25,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5,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4名:獎金各新臺幣5,000元、獎狀各乙紙。 ※註: (一)如經評選,無合適作品得從缺,。 (二)獎金將由主辦單位法務部逕發給得獎者並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歸戶。 十二、其他: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或違反著作權之情形,否則將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比賽、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法務部及警廣對錄取作品具有刪改、重製及公開播放權(版權屬於法務部)。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作品重製並修改用詞不妥處。 (二)依警察廣播電臺特殊任務需求或遭逢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期間,為因應急難救助或人員安全疏導,得停止本案之製作或播出,並視需求狀況再決定是否補行辦理。 (三)得獎作品公佈後,將刊登於法務部網站、警廣通訊及警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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