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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就中華人權協會發表「2011年臺灣人權指標調查」指出司法人權退步乙事,法務部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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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華人權協會公布之2011年調查,顯示34.1%民眾對於司法人權保障持正面評價,與去年的30.3%及前年的26.7%相較明顯進步,而對於司法人權持負面態度之比例為37.9%,較去年的44.9%及前年的44.5%為低。顯示民眾對於司法人權整體觀感持正面評價已多過負面評價。又100年12月1日記者會中,參與評估之陳榮傳教授及許文彬律師、李永然律師均肯認檢察機關對於人權之保護有相當之進步,如:偵查庭裝設電腦螢幕、檢察官為被告利益提起上訴、再審及非常上訴等。
「臺灣人權指標調查」報告顯示民眾對於檢察機關評價較差之部分,包含:(一)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程度。(二)檢察官於羈押被告後積極進行偵查程序之程度。(三)就起訴裁量權行使合理之程度。對此,法務部回應如下:
一、持續督導所屬檢察官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偵查不公開,係法律之規定,同時亦係維護被告名譽及兼顧犯罪證據蒐集之重要原則。法務部訂有「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同時責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成立「偵查中案件新聞督導小組」,督導考核所屬檢察機關妥適發布新聞,並指派專人側錄檢察署新聞發言之錄影帶,隨時督導偵查不公開原則執行情形,實際檢討檢察官發布新聞是否有違失。如就外界具體指摘違反偵查不公開事例之相關新聞錄影帶或對媒體之發言,認有不當者,並予以糾正且飭改善。
二、就被告在押案件應優先密集偵查
法務部訂有「檢察機關妥速辦理刑事案件實施要點」,要求檢察官對於被告在押、收容之案件,應優先且密集偵查。
三、落實精緻偵查,提高定罪率
落實精緻偵查,提高定罪率,為法務部當前重要刑事目標,亦持續要求檢察官強化蒐集犯罪證據,對被告有利不利之事證均應一併注意,綜合評估偵查所得之全般證據,審慎起訴,以提高定罪率,發揮檢察效能。依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平均定罪率均在95%至96%之間。
精準辦案,展現公義,贏得信賴,減少爭議,是法務部重要檢察行政目標。法務部將持續督導所屬檢察機關恪遵法令規定,善盡打擊犯罪、摘奸發伏、保障人權之功能,同時堅守公益代表人及法治國守護人之角色,以回應民眾對於司法殷切之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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