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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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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使在臺之國內外犯罪被害人均享有一樣保障,落實政府人權立國施政理念,對我國犯罪被害者人權保障之進程具有劃時代意義。
法務部表示,隨著全球化與國際化趨勢,跨國境的觀光、商務、專業交流、通婚、就業、就學等活動日益增多,跨國人口移動遷徙頻繁,促使各國政府逐漸重視境內本國籍與外國籍、無國籍犯罪被害者平等保障之人權議題。犯罪被害人保護制度為國家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面臨人權保障國際化浪潮,現行「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對於外國人為被害者之保護採互惠原則規定,與現代保障人權平等原則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精神未盡相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爰提案修法,使本法保護對象不因國籍而有差異,俾犯罪被害者人權保障更加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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