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新聞發布

針對防治性侵害犯罪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記者會所指「人權無價-律師的人權蕩然無存,遑論保障人權」等事,法務部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352
壹、有關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問題,本部表示支持,對部分爭議問題將儘速與主管機關內政部及相關機關、團體進一步協商妥適方案,期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修法。而對於白玫瑰運動所訴求與本部主管法規有關部分,本部定會妥慎研究斟酌採納。 貳、性侵害犯罪是讓民眾最深感恐懼的犯罪之一,全力打擊性侵害犯罪,向為本部工作重點之一。為避免此類加害人於釋放後再犯罪,造成社會不安,本部將督促所屬檢察官對於性侵害案件除積極偵辦外,對於犯罪嫌疑重大,涉犯重罪之性侵害罪被告,必將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01條之1之規定,詳述羈押之必要及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參、有關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記者會所指檢察官於偵辦案件時,未能尊重律師職權之行使,或以移送律師懲戒為由恫嚇律師等節,本部將儘速調查是否有違相關辦案程序規定,並將督促檢察長及主任檢察官督導檢察官尊重律師職權之行使,及注意問案態度與電話禮節。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