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聞發布
法務部核定相關檢察首長之職務調整案,相關職務異動結果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4903
壹、法務部核定相關檢察首長之職務調整案,相關職務異動結果如下:
一、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檢察長陳時提調任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二、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施良波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檢察長。
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調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
四、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林朝松調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五、 法務部政風司司長張秋源調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六、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蔡瑞宗調任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七、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林綉惠調任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貳、 本次檢察首長職務調整案,牽動法務部相關司處主管之異動,人選已由行政院核定,新任相關司處主管異動名單如下:
一、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蔡清祥調任本部主任秘書。
二、 本部主任秘書宋國業調任檢察司司長。
參、 對外界評論所為說明
一、 要求檢察官應公正執法、積極查賄、在政治力前決不低頭,向為法務部施政目標之一,也係檢察官執行職務時應堅守的核心價值。然檢察長之異動,不應動輒被扣以「政治力介入」或「上級施壓」的帽子,對於以訛傳訛之不實傳聞,本部嚴予駁斥。
二、 此次檢察首長職務調整,係因廉政署將於7月20日成立,現任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張宏謀將調任廉政署副署長,以及部分檢察長職期已屆,為促進部內與檢察機關首長、主管交流,增進檢察系統同仁歷練,乃為局部調整。
三、 有關高雄地檢署邢檢察長職務異動,乃邢檢察長曾擔任三處地檢署檢察長,基於通盤考量下,依其期別,而先行增加其二審檢察長之歷練,亦係對其以往工作努力所為之肯定。調動前並已徵得邢檢察長本人之同意,邢檢察長一再表示在各種職務上均會全力以赴。選自高雄地區之委員於檢審會中表示,邢檢察長高升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高雄地檢署非常肯定部裡的安排,今年選舉查賄會秉持跟以往一樣,不受政治力介入的影響,邢檢察長要他跟各位委員表示感謝,他在新職位上一定會全力以赴。按金門高分檢檢察長以往亦有調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或爾後出任其他檢察首長或高層首長之先例,並非發配邊疆之冷衙門。
四、 又此次檢察首長之異動,已事先請本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提出人選,再徵詢意見後,檢審會委員全體委員均無意見。此項調動機制,外界應予以瞭解,何況檢察首長之異動,本無逐一對外告知原因之可能。對於通盤考量之因素,亦應受尊重。惟本部強調外界所傳「因嚴予查賄而被調動」,此絕非事實,更沒有所謂政治黑手染指檢察人事之情事。否則對於其他職務異動之首長或主管,將造成困擾與不公平,有悖於公義。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