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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修法靈活運用監所作業基金,法務部推動「向前行助學計畫」--「投資孩子‧投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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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本(3)月17日核定修正「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擴大基金運用範圍,未來可用於補助收容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醫療、教育及生活照顧支出,以發揮「取之於收容人、用之於收容人」及回饋照顧收容人家屬、被害人及其家屬之人本精神。
鑑於全球遭逢金融海嘯衝擊,失業者眾多,法務部相信投資孩子,就是投資未來,乃提出「向前行助學計畫」,訂定「受刑人子女與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及「法務部所屬監獄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計畫」等,針對無法繳納就學費用之受刑人子女與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給予補助。
在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方面,法務部於本學期開學前,已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所屬分會,向各該地檢署申請由緩起訴處分金協助支付,截至3月13日為止已代繳托兒所費用14人、幼稚園23人、國小358人、國中254人、高中217人、大專公立248人,合計1,114人,金額1,452萬1,431元,近日內還要為其他67人繳納學雜費。
在受刑人子女方面,收容人及其家屬也可據新修正之監所作業基金辦法申請就學補助,避免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本學期已開學,來不及補助其學雜費,但監獄受刑人只要符合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或經釋明確實無法繳納,且未受政府減免或補助者,國小補助新臺幣(下同)1000元、國中2000元、高中(職)5000元及大學(專)20000元。此項措施對於監獄受刑人子女就學及避免中輟而衍生社會問題,應可發揮相當正面之助益。
法務部特別將這項計畫命名為「向前行助學計畫」,相信投資孩子,就是投資未來。也呼籲大家一起來幫助弱勢孩子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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