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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針對擬於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院區設置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專區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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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天新聞報導法務部擬於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院區(前為台灣空軍醫院及國軍八一六醫院)設置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專區,引發民眾恐慌一節,法務部澄清表示:
一、為預防性侵害加害人再犯,並使治療更具成效,刑法第91條之1於95年7月1日修正施行,將性侵害加害人的強制治療由「刑前」執行改為「刑後」執行。
二、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8條規定,強制治療處所應設置在公立醫院,法務部經多方接洽後,因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院區為國內少數具備性侵害加害人治療專業之公立醫院,院區內亦有足夠空間供隔離設置性侵害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專區,故與該院合作,希望透過隔離,施以精神科專業治療,降低性侵害加害人再犯之危險,以維護婦幼人身安全。
三、法務部在規劃設置刑後強制治療專區時,即安排戒護人力實施戒護,並建置各項監控設備、防護工程及防身器材,以維護專區內外之秩序及相關人員之安全,同時將聯繫轄區警察機關加強維安及巡邏,以維護社區民眾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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