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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已為594位犯罪被害人子女代繳學費 支出10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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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為照顧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並協助其就學(托),訂定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托)補助要點,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所屬各分會儘速依規定向轄區地方法院檢察署申請緩起訴處分金予以協助,並自97學年度第2學期(即98年2月)辦理。
鑑於全球遭逢金融海嘯衝擊,失業者眾多,針對未受政府減免或補助之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為免其等無力繳納學雜費,而有失學之虞,法務部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所屬分會盡量協助他們順利就學。經法務部函請該會轉知馨生人,目前向該會申請者,從托兒所到大專計有1,286人,截至2月16日為止已由犯保協會各地分會代繳者,托兒所有10人、幼稚園有11人、國小有208人、國中有139人、高中有144人、大專公立有180人,合計692人,金額1,020萬6千元,近日內該會還將為其他594人代繳。
去年底報端披露大環境丕變,社會上失業者驟增,工作難找,為因應即將到來的註冊需求,法務部王部長認為應儘量協助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就學,使他們不致失學,這是政府的責任。經王部長召集會議研究後,只要是未受政府減免或補助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子女,可向當地分會提出申請,申請案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由受理之分會直接將補助之學雜費、托兒費、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匯入各指定金融機構或學校(托兒所)帳戶。
南投分會廖先生表示,他根本無力負擔5名女兒21萬元學費,春節期間一直為學費發愁,由於法務部及犯保協會的協助,使女兒不會失學,他要寫信感謝王部長。讀私立的劉姓大學生母親車禍後,去年靠他在學校工讀抵銷註冊費,因功課壓力大,今年不敢申請,一度擔心沒錢註冊,向花蓮分會申請時表示,政府的補助來得正是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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