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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核准洪曉慧假釋案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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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灣高雄女子監獄受刑人洪曉慧假釋案,法務部已予以核准,理由如下: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16年3月,目前服刑約11年,執行率逾3分之2,已為錯誤犯行付出代價。 二、在監期間無違規紀錄,並曾獲獎9次,行狀良好,悛悔有據。 三、監獄假釋審查委員全數贊同,警局及鄰里無不良反映。 四、家庭功能健全,且具英譯及文書處理技能,出監後生涯規劃及更保支援體系完整,再犯可能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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