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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與金管會成立金融不法案件工作聯繫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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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與金管會針對外界對金融不法案件移送與偵查之質疑,於今日(97年10月1日)共同召開工作聯繫會議,會中達成下列共識:
一、法務部與金管會成立定期<工作聯繫會報>,作為二部會對金融不法案件移送、調查、偵辦等相關事宜之定期性聯繫溝通管道。該會報將由法務部吳常務次長陳鐶與金管會吳常務副主委當傑擔任共同召集人,成員包括法務部、高檢署、調查局、金管會與證券期貨等周邊單位。
二、二部會成立工作小組,儘速對簽結、不起訴、無罪確定判決及調查局列參案件,依案件態樣分類,就其成立要件、證據取得或作業程序於一個月內進行檢討,提出改進之道。
三、法務部與金管會應強化檢查、調查及搜索等作業與程序之嚴謹性,並密切聯繫,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盡量避免對金融市場造成不當之衝擊。
四、為儘量減低檢調機關之偵查作為(如聲請羈押、搜索或限制出境等)對金融市場產生負面影響,檢調機關將於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下,在適當時機透過駐金管會檢察官與金管會密切聯繫,俾金管會採取適當措施,降低對金融市場之衝擊。
五、各檢察署將以駐金管會檢察官為協調聯繫之窗口,與金管會各單位及證交所、櫃檯買賣中心等保持密切合作,金管會亦將加強與駐會檢察官之協調聯繫,並全力配合,俾利掌握偵查時效及提昇辦案品質。
六、金管會將與司法人員進行個案研討,並參採檢調之分級證照訓練,加強檢查人員之知能,及檢查、移送之嚴謹性。
七、未來二部會聯繫會報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第一次會議則於一個月內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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