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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對臺北看守所遷入土城彈藥庫區域乙案表達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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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看守所位於現址已30餘年,當時周遭環境均為稻田,因近年都市發展迅速,已成為市區,當地居民及民意代表等時有遷所之議,惟台北縣市合適之用地難覓,遷建用地成為首要解決問題。 為解決用地問題,臺北縣政府提出「擴大土城都市計畫(土城彈藥庫附近地區)」方案,將該所遷建用地需求納入該擴大都市計畫案之一部分;惟推動以來,遭致環保團體及當地居民反對迄今。 97年9月23日上午,環保團體及當地居民約百名至法務部大門口表達反對意見,法務部由蔡常務次長茂盛到場說明並接待代表約20名聽取相關意見,並表達法務部對本案之看法如下: 1.以長遠眼光而言,臺北看守所之搬遷有其需求性,只要適合該所遷建所需條件即可,並無非遷至何處不可之預設立場。 2.目前擴大土城都市計畫案尚在環評階段,仍有許多作業程序待進行,法務部向來對環境保護極為重視,本案如果環評通過,且完成擴大都市計畫審議程序,取得用地後,法務部才會接續辦理遷建工程;目前遷建尚未定案。 3.本部處理監所遷建問題之一貫秉持原則為「先建後遷」,於覓地、遷建工程完工後,再將收容人移置,原址土地交還政府作國土資源整體規劃運用,本案亦將循此原則辦理。 4.各位陳情代表之意見,將供本部政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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