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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對於曹興誠先生就新竹地檢署偵辦洪嘉聰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案在各大媒體刊登聲明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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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對於曹興誠先生就新竹地檢署偵辦洪嘉聰等人涉嫌內線交易案在各大媒體刊登聲明之回應
一、 法務部對於具體個案不便表示意見:法務部基於法務行政之主管機關,依據法院組織法之相關規定,對於目前偵辦中之個案,一向採取不干涉、不介入、不指導之立場,針對本件案情所涉具體內容不便表示意見。
二、 檢察機關偵查不法犯罪案件係其使命:經查本件內線交易案件,係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測股市交易,發現聯電公司董事長洪嘉聰於擔任該公司財務長任內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而依法移送檢機關偵辦。檢察機關本於法定職責,經聲請新竹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依法搜索,一切均依照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程序辦理。
三、 曹興誠先生於今日在各大媒體刊登聲明指責:「檢調執法之行徑,完全無視必要原則、比例原則等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僅披上法律條文的外衣,即以保護股東權益為名,大肆傷害公司;其行徑無異於黑道強盜」等語,本部深表遺憾,對於曹先生上開言論是否涉及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嫌,將由管轄地檢署檢察官依法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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