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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執行「反浪費」工作,針對採購案件、營繕工程(閒置、品質缺失)、社會福利措施、各項補助捐贈等業務,實施專案清查及稽核,有效節省鉅額公帑,涉有不法案件並移送檢調單位偵辦,成效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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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政風司)為加強政府反貪行動之作為,落實防貪之工作理念,秉持施部長以「反浪費」為政風預防業務最優先工作之指示,近年來統合全國各級政風機構力量,有計畫性針對政府機關採購案件、營繕工程(閒置、品質缺失)、社會福利措施、各項補助捐贈等業務,實施專案清查及稽核工作,經政風機構主動研析查察,並配合檢調單位偵辦之不法案件摘要如下:
- 94年執行成效:辦理「閒置或停擺公共設施」、「河川砂石盜採」、「造林或禁伐獎勵金發放」等專案清查工作,經統計涉案金額415億87萬元,函送司法機關偵辦205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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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執行成效:辦理「補助地方睦鄰或回饋經費」、「弱電、監視或錄影系統工程」、「垃圾及事業醫療廢棄物處理」、「機關公產變私產」、「休耕獎勵金」、「河川及溝渠疏濬工程」、「道路養護工程」等專案清查工作,經統計涉案金額31億1420萬元,函送司法機關偵辦16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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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執行成效:辦理「各縣市採購抓斗式資源回收車」、「補助辦理社會福利設施」、「假捐贈真逃稅」、「漁會會員溢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等專案清查工作,經統計涉案金額97億3211萬元,函送司法機關偵辦4016案。
綜計94至96年實施「反浪費」專案清查 、稽核,節省公帑(涉案金額)高達559億4936萬元,涉有不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案件計4383案。(詳附表)
為持續落實「反貪行動方案」所列「為善用國家資產及資源,應加強執行專案稽核,並對機關易滋弊端業務,研提防弊興革專報,以健全政府各項施政,杜絕浪費,防止貪瀆」之防貪工作重點,本部業責請所屬各政風機構持續針對機關易滋弊端業務進行相關專案清查、稽核,如發現涉有不法情事,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以期防杜不法並有效打擊犯罪,展現政府反浪費、反貪腐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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